深圳可以养大型犬吗?
不允许饲养大型犬、烈性犬,深圳经济特区全市划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区域,在特区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迁出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个人养犬管理规定:
(1)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能养一只犬,禁止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一般管理区内,每户养犬不得超过两只。
(2)申请养犬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登记申请,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养犬人与其居住地一致的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期一年以上的户籍证明;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两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3)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接到养犬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对养犬申请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养犬条件的予以退回,并向养犬人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养犬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并向街道办事处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