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哪里能领养小孩?
收养小孩办理依据:《收养法》。
收养小孩办理条件: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包括收养人各自为生父母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因子女死亡、失踪收养人再也没有子女,或者养子女已成年); 二、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有不无力履行法定义务,可能使被收养人成长、受教育,精神上得到较好发展的物质条件;三、未患有医学上认为 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如精神不正常、传染病、重性病等;四、年令在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五、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 年龄须超过四十周岁。六、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在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 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同意。
收养小孩办理程序:初审——申报——审查——审批——发证。
收养小孩办理时限:自申请收养登记之日起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