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领养需要协议书么?
需要的。 《合同法》中对合同的订立过程和形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这些规定也适用于收养协议。依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订立合同要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也就是说,虽然法律允许采用口头形式签订某些合同,但是收养关系这样涉及他人人身财产的重大事情,最好还是签订一个书面的协议。根据《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的合同,其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要件才有法律效力:
(一)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意思表示”必须是当事人的真意。如果存在被胁迫或被欺诈的情形,那么受胁迫或受欺诈一方的“意思表示”就不是真实的,该“意思表示”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在签订收养协议之前,养父母及子女之间应充分沟通,保证协议的条款是双方真实意愿的直接体现。
由于每个公民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一般来讲签订收养协议时不需要第三人见证。但为了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最好是有一个公证的环节,对收养关系的建立及收养文件的生效进行公证证明。